北京市限行日代步车特约条款:
1、 在乙方的车辆适逢尾号限行日时,甲方将致力于为乙方提供便捷舒适的代步车安排。甲方保证在所登记车辆每周限行当日提供约定的车型租予乙方。不能提供约定车型时,甲方应免费升级至更高级别的车辆。
2、 甲方为本套餐项下用车在北京市四环以内提供免费上门送车,取车服务。取送车范围在北京市四环以外,五环以内时每次收费70元。五环以外不能提供上门服务。
3、 乙方在套餐有效期内的限行日因故不租车时,应在约定租车时间24小时前通知甲方,否则视同已用车。
4、 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收取约定押金。每次用车不再另收租车押金和违章押金。所收押金在最后一次用车结束后15日内退还乙方。如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交通违章,甲方将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,罚款和服务费(如适用)。
5、 甲方只承诺在约定送车时间(限行前一日晚8点)或之后提供车辆。对乙方提前送车的要求,甲方将根据当日车辆情况尽量安排。
6、 套餐包价内用车次数只限在有效期内所登记车辆每周限行当日使用,过期作废。
7、 乙方在每次租车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和驾驶证,否则不能租车但仍需扣除用车次数。
8、 本套餐项下租车券只限乙方指定有权使用人使用。不得转让。有权使用人一经指定,不得变更。